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十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现就有关校赛事宜预通知如下:
参赛对象
在2024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每人只能报名参赛1个项目。
竞赛类别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每件参赛作品只能选择参加1个类别。
实施步骤
校赛校内项目孵化、院级评审和校赛评审三个阶段实施。
项目孵化阶段(11月12日—12月10日)
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部署,建立指导教师团队,讨论制定符合学科前沿、社会关注的课题方向,动员学生积极组建项目团队开展前期调研、项目研究、文本打磨等工作。
院级竞赛阶段(12月11日-13日)
各学院建立竞赛评委会,明确竞赛步骤和评审标准。开展院级项目评审工作,选拔报送优秀作品参加校级竞赛。
校级竞赛阶段(12月16日-20日)
学校根据各学院推报项目分别组织项目初审、校外盲审、线下答辩,评选优秀项目参加省级竞赛。
通过校赛答辩的团队,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一对一协助开展相关作品优化,各团队需充分利用省赛前的准备时间结合答辩评审意见、校内外专家和指导老师意见继续深化研究内容,特别是不断打磨优化申报书等文本材料。
推荐名额
1.各学院根据申报项目总数的5:1比例确定推荐参加校赛名额。
2.学校将根据线下答辩成绩综合排名,按照省级竞赛名额分配就高确定最终参加省赛项目。
注意事项
参赛资格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截至 2024年6月1日两年以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 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申报要求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学生,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组别。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作品。科技发明制作类A类、B类均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组别。每件作品只能选择以上1个类别中的1个组别参赛。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正文字数不超过15000字,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正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
3.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 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4.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审核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5.竞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每个团队人数不多于10人,每件作品指导教师不多于3人。对于跨院组队参赛的作品,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申报单位。校级竞赛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添加,不可进行作品类别和组别调整。
6.参赛作品存在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均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参赛作品在公示环节,知情公众如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各学院要严肃对待、一经查实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参赛作品如在参赛环节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学院不得补报作品;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发现作品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学院不得补报作品。
7.所有省级复赛参赛作品在报送时需提交作品正文材料(学术论文、调查报告、设计说明等)在中国知网的查重报告。作品材料中的成果类材料涉及论文、专利、软著但未体现作者名字、排序的需提供参赛成员作为作者及作者排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作品材料中的成果类材料(如论文、专利证书、作者证明、媒体报道等)涉及出现参赛成员名字的需添加下划线标记;作品材料中的成果类材料(如论文、专利、软著、媒体报道、批示、协议或合同、查新报告或检测报告等)需体现成果取得时间且取得时间应为截至2024年6月1日两年以内。
材料提交
数字贸易学院学生请于12月10日前将作品申报书(附件1)、作品材料、院级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发送邮箱:1107328231@qq.com
附件:
1. 浙江省第十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书
2. 浙江省第十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级参赛作品汇总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