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比赛特辑——关于举办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吴欣宇发布时间:2023-06-03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研究,定于20235月至6月举办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

一、竞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承办单位:国际商学院

 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赛事的执行、宣传、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际商学院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竞赛办公室。

 地址:镜湖校区2号教学楼2-313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电话:13867518260668260);季同学,电话:15990806569

 竞赛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专家委员会人员由竞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驻绍高校和各二级学院专家组成。

三、大赛内容

(一)赛道安排及要求

 竞赛分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项目。

 下文各赛道要求为简写,详细参赛条件、评审要点见附件3456

1.主赛道

 参赛项目应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大赛不局限于有“互联网+”概念的项目参赛。项目报名时,须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以下三类: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

2.红旅赛道

 参赛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项目报名时,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3.职教赛道

 参赛项目主要是面向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及学生开展就业型的创业实践,分为:创新类、商业类和工匠类。

 参赛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身优势和侧重点等因素选择对应的赛道组别。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1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4.国际项目

 通过国内高校或合办赛伙伴征集选送等方式,充分挖掘国际交流合作资源,广泛邀请国外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参赛。鼓励邀请世界著名高校推荐优秀项目参赛。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社会需求,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具体参赛项目类型可咨询邀请的中国高校或大赛海外合办赛伙伴。

(二)参赛对象

1.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

 面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生、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在校生以项目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团队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1人,由项目负责人报名参赛。

 每位参赛人员最多只能担任一个项目负责人,但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3个)。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或毕业生担任。

2.国际项目

 面向须为具有国外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根据团队负责人的国外院校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国外院校是指设立在国外、有独立办学资质、可独立授予学生国外学历或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及专科院校。具有国外院校学籍是指已在国外院校注册、且具备获授国外院校学历或学位的资格。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2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

 国际项目(本科组)分为以下三类: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

(三)竞赛形式

 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设置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层次,校赛设初赛、决赛二级赛程。

 国际项目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组织报名参与国赛,由国家统一评选。

四、赛程安排

(一)校赛报名

1.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

 参赛团队于202369日前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

 报名后请将材料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校“互联网+”竞赛钉钉群另行通知),具体提交材料为:①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内容自定,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等,作为附录材料置于计划书主体部分后;②报名表(附件1);③汇总表(附件2)。另外,可提交项目展示视频,格式不限但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可选)。其中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还需提交支撑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赛事咨询,并请参赛学生同时加入学校“互联网+”竞赛钉钉群便于后续沟通比赛事宜。

2.国际项目

 登录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网址:https://www.pilcchina.org/)注册报名并提交参赛材料。报名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23710点,截止时间为202373024点。

 参赛项目必须提供①PPT形式的商业计划书,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Word形式的商业计划书或1分钟视频作为辅助资料。为便于评审,所提交的商业计划书请转换为PDF格式再行上传至(PILC)官网。②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于2023625日前提交至指定邮箱(校“互联网+”竞赛钉钉群另行通知)。

3.参赛团队可以扫码入群(如下图)

(二)校赛初赛

 通过材料评审确定入围决赛团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校赛决赛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 、奖项设置

 (一)个人单项奖:大赛设置决赛答辩最佳人气奖3项、最佳文本设计奖5项。

 (二)积极参与奖:大赛根据参赛团队报名人数、项目内容和材料的完整性,将推出若干积极参与奖,并作为培育项目给予支持。

 (三)优秀作品奖:大赛参赛团队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一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5%,二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12%,三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23%。另外,按照参赛作品的类别与质量名额推荐入围省赛。

 (四)优秀组织奖:比赛设3个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

 (五)优秀指导老师奖:比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在竞赛当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注:参赛作品为二等奖及以上的,相应的指导教师即为优秀指导教师)

六、评审方式

 校赛根据赛道分初赛和决赛,初赛由专家组对作品进行集中评审,根据作品报名及初赛成绩确定入围决赛选手名单。决赛通过现场展示、答辩(或在线路演、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覆盖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创新创业竞赛,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要派专人跟进,根据大赛通知的有关安排2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明确本单位工作任务和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发动尽可能多的学生、校友报名参赛。参赛学生的人次数,一般不少于本学院学生总数的15%。学校对各学院大赛组织工作进行考评,包括参赛项目数量和获奖情况,作为竞赛“优秀组织奖”的依据。

(二)加强重点项目挖掘、培育

 各学院要在“挑战杯”、“新苗”、“乡村振兴”、电子商务、国创、省创、市创、校创等与大赛关联性较强的赛事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和培育有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要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等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把提高硕士研究生和教师、优秀校友参与度作为拓宽项目来源、提升项目层次的重要方面来抓,切实把好项目的质量关。

附件:

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报名表;

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汇总表;

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4.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5.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职教赛道方案;

6.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国际项目方案;

7.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各院学生参赛指标数;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附件七

                                                                                                                                                             (责编:吴欣宇)